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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山市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規劃實施方案核心提示: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中山市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規劃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同意, 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規劃>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中山市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規劃》實施方案
中山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5月7日
《中山市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規劃》實施方案
為完善中山市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和管理體系,滿足中山市未來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需要,扎實推進《中山市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規劃》的實施,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積極開展危險廢物源頭減量化,加快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和危險廢物收運體系建設,實行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不斷提高危險廢物管理系統化、法制化、科學化和精準化程度,確保危險廢物安全處理處置,保障中山市生態環境安全。
到2020年,初步建立社會源和生活源危險廢物收運網絡,完善工業源和醫療廢物收運體系,基本形成危險廢物暫存能力;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基本滿足中山市本地實際需求;危險廢物管理的法制化和規范化水平明顯提升,提高危險廢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加快制度建設,推進示范項目,在危險廢物管理和產生、處置等環節要堅持循環經濟原則。
到2022年,形成覆蓋全市范圍的工業源、醫療廢物、社會源、生活源危險廢物收運體系和暫存能力;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滿足中山市社會經濟發展中長期需求;形成較完善的中山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法規政策配套體系、危險廢物鑒別和檢測體系,建立“源頭減量、過程嚴管、執法有力、體系完善、風險可控”的全過程管理體系;初步形成體現循環經濟理念的危險廢物管理機制。
二、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收運體系
1.完善工業源危險廢物收運系統。探索安全高效的工業集聚區/產業定點基地/工業園區(以下合稱“工業園區”)危險廢物收運模式,鼓勵在有危險廢物收運需求、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建立危險廢物收運貯存設施,為服務范圍內的產廢企業提供危險廢物收集、運輸和貯存服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園區所在鎮區參與)
2.完善醫療廢物收運系統。加強全覆蓋的醫療廢物收運網絡建設,2020年前基本將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納入收運系統。構建“頂層-樞紐-網底”的三級結構醫療廢物收運網絡,為各類各級醫療機構提供長期穩定的醫療廢物收運服務。以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為頂層,以市辦醫院、鎮(區)辦的公立醫院和社會辦的醫院為樞紐,以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各鎮區至少設立一個片區暫存點,為周邊服務區域內的19張床以下(含19張)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廢物暫存服務。建設醫療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全市醫療廢物可跟蹤和可溯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局、國資委、各鎮區參與)
3.完善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運系統。生態環境部門與交通運輸部門、行業協會聯動協作,建章立制,加強宣傳培訓,推動機動車維修行業的各類危險廢物規范化收集。鼓勵建設具有機動車維修行業全類別危險廢物收集能力的收集儲存轉運點,限制只收集一類且其收集、處置能力在中山市內富余的收集點的建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參與)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會源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委托處置企業或者其它專業機構開展產廢單位內部危險廢物的分類、包裝、貯存和轉運等延伸服務,提高危險廢物的規范化收集的比例和安全處置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4.推進生活源危險廢物回收體系建設。結合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加強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運,建設生活源危險廢物回收體系。(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三、加快危險廢物設施建設
5.整合升級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設施。限期淘汰不符合國家及省行業準入條件、規范條件的企業;限制本市能力過?;虻退街貜徒ㄔO的危險廢物類別綜合利用設施的新建和擴建項目;鼓勵顯著提升生產工藝水平的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改建項目和本市能力不足的危險廢物類別綜合利用新建項目;鼓勵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或園區自建綜合利用設施,提升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能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參與)
6.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
(1)擴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
到2020年,在現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基礎上原址擴建醫療廢物年處置能力15噸/天,形成25噸/天的醫療廢物處置能力。(中匯集團牽頭,市國資委、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參與)
(2)擴建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設施。
到2020年,在現有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設施基礎上原址擴建80噸/天的處置能力,形成160噸/天的飛灰處置能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3)推動工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
引進技術力量強、管理水平高、資本雄厚的危險廢物處置企業,填補中山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缺口。依靠社會資金投入和市場化運作,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2020年前推動形成年危險廢物處置能力19.5萬噸。(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7.建設危險廢物填埋/貯存的基礎保障設施。到2022年,推動建設具備基本滿足本地需求的可溯源、可定位、可取出特征的危險廢物填埋設施,以接納仍具有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焚燒飛灰和殘渣進場填埋為主,兼顧不限期貯存及應急能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參與)
四、著力推進循環經濟建設
8.推動企業危險廢物減量示范,加強重點企業強制清潔生產審核。
鼓勵企業通過生產工藝改造進行危險廢物源頭減量。設立補助資金,獎勵通過源頭、過程控制、末端產物再回用等方式實現危險廢物減量的示范企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鼓勵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對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于100噸的產廢企業和全部危險廢物經營企業開展強制清潔生產審核。逐步將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于100噸的產廢企業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納入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名單,指導其提升清潔生產水平。2020年前完成危險廢物年產廢量大于1000噸以上企業的清潔生產。(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9.工業園區固體廢物循環化改造。大力推進工業園區固體廢物循環化改造,促進以危險廢物為重點的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通過以獎代補形式促進工業園區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牽頭,各園區所在鎮區參與)
五、構建危險廢物科學管理體系
10.探索危險廢物管理“中山模式”。
研究危險廢物管理的“中山模式”,探索有利于循環經濟、固體廢物減量化和污染控制的體制和機制。梳理現有危險廢物管理體制,補充完善相關政策,鼓勵和引導危險廢物的源頭減量、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參與)
加強建設項目環境準入管理,強化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內容編寫的要求。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的重點企業自行建設廢物處理處置設施,規范中山市企業危險廢物自行處理處置行為。建立糾偏機制和認定程序,根據現行標準對存疑的廢物類別進行鑒別,明確其固體廢物的類別,對危險廢物和非危險廢物實行規范的分類管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11.建設基礎數據項目。開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年度申報登記工作,逐步提高申報登記數據質量,摸清家底,為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基礎。2019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年產危險廢物10噸以上企業的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數據核查;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年產危險廢物1噸以上企業的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數據核查。(市生態環境局,各鎮區參與)
12.規范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準入。加強對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等經營單位監管,建立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準入標準,引導適合本市的工藝水平先進、運行穩定可靠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建設。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應遵循限制盈余、鼓勵建設能力不足的原則。按照危險廢物類別,對收集、利用、處置能力已有盈余的類別,限制其新增處置能力;對能力不足的類別,鼓勵投資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參與)
13.固體廢物地方立法。根據國家和省對固體廢物管理的要求,必要時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和執行情況,開展中山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2019年開展立法前期工作,爭取納入2020年我市立法計劃。(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人大辦、市衛生健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司法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14.提升危險廢物鑒別監測能力。加強中山市危險廢物鑒別能力建設,探索制訂危險廢物鑒別程序,建立地方的危險廢物鑒別和檢測體系。力爭到2022年,基本具備腐蝕性、浸出毒性等危險廢物特性鑒別的技術支撐能力。(市生態環境局)
15.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按照企業自查、鎮(區)核查、市級抽查模式,有序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建設工作。危險廢物產生企業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2020年達到98%,2022年達到99%。危險廢物經營企業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確保100%。加強對重點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培訓和指導,組織全市環評審批、固體廢物管理、環境執法人員開展固體廢物工作培訓;每年對危險廢物產生重點企業和危險廢物經營企業實行全覆蓋培訓。嚴格執行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對違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要求的,扣除相應分數,切實加強企業主體責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生態環境各鎮區分局參與)
16.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構建政企信任陪伴關系。
落實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運輸單位和經營單位的污染防治主體責任。適時推進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企業開展生態設計、使用再生原料、規范回收利用。嚴格危險廢物運輸準入管理,加強運輸企業、車輛、人員的從業準入要求,加強危險廢物運輸行業監管,全面推行危險廢物轉移運輸全過程GPS跟蹤監控。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須承擔核對及接收責任、合規利用處置責任、結果告知責任和申報登記責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標準規范。大力推進企業的環境信息公開。(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在危險廢物管理過程中,相關部門應加強“以幫為主,以罰為輔”的服務意識,塑造部門與企業之間的信任關系。動員社會力量,幫助企業建立和踐行危險廢物管理先進思想,在危險廢物管理中體現循環經濟理念;并通過理順相關管理體制,為企業守法合規地開展危險廢物管理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六、提升監管和應急能力
17.建設和提升監管隊伍。強化監管隊伍能力建設,增加人員配置,通過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培訓和訓練,提升全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監管能力。對中山市危險廢物監管隊伍開展業務和技術培訓(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各鎮區分局參與)
18.決策的第三方支持服務。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利用具備專業技術力量的第三方提供決策支持服務。制定本規劃的實施方案、開展規劃實施和中期評估、開展固體廢物經營企業第三方監管服務、開展危險廢物執法的第三方技術支持、環境審計以及其他為管理部門的監管決策提供技術支持的服務。(市生態環境局)
19.加強危險廢物管理的信息化與智能化建設。提升固廢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建設中山市固體廢物在線監控管理平臺。逐步將廢物產生單位、運輸單位和經營單位全面納入平臺,對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環節進行全生命周期監管。通過視頻監控等手段加強管理,形成全過程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參與)
20.危險廢物風險管理。
構建危險廢物風險管理體系,包括但不限于風險源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排查、風險管控、數據庫管理。建立區域危險廢物環境應急處置網絡,加強應急物資儲備、應急監測設備配置和應急隊伍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參與)
強化企業環境風險防控意識。對危險廢物經營企業和涉重企業,逐步推行環境污染責任險。(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金融工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水務局參與)
八、加強組織領導
21.加強組織領導。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成立規劃實施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規劃實施,監督落實規劃目標、任務和措施,評估和考核規劃實施情況。按照本規劃要求,分解各項規劃任務,制訂實施方案,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保障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22.落實資金保障。堅持政府引導、市場為主的原則,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加大對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的投入。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和污染者付費原則,為危險廢物收運處置提供資金保障。積極爭取國家補助或專項資金支持,地方視財力配套,支持中山市建立健全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體系,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23.強化隊伍建設。加強生態環境部門的固體廢物管理隊伍能力建設,對與危險廢物管理相關部門、鎮區開展最新政策法規宣講,組織危險廢物專業知識培訓,尤其要加強對基層環保工作人員和一線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危險廢物監管人員的政策水平、理論水平和實戰能力。對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開展危險廢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宣講,切實強化相關企業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主體意識。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企業要做好本單位的人員培訓。(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生態環境各鎮區分局參與)
24.鼓勵公眾參與。相關部門要依法公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信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新、改、擴建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和公眾參與。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開展危險廢物普法宣傳,逐步建立社會監督網絡,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形成群防群治的態勢。(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參與) |